第十二条

有效

华侨因境外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处理境外财产等特殊情况急需出境,需要在本市办理相关手续的,出入境管理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办理。

华侨的遗体(骸骨、骨灰)需要从境外运入本市的,由民政、海关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供相关便利。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