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事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