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的行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