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师条例/第三章 总会计师的权限第十四条有效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