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有效开办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片目、播映等管理制度,必须按月编制播映的节目单,经开办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