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在特殊情况下,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布临时关闭有关的航路或者机场时,与该航路或者机场飞行有关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必须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航行通告或者有关的空中交通管制部门的通知,修订飞行计划。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