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对象和采捕原则第六条有效各地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措施,如改良水域条件、人工投放苗种、投放鱼巢、灌江纳苗、营救幼鱼、移植驯化、消除敌害、引种栽植等,增殖水产资源。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