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航运交易所设总裁一人、副总裁若干人。

总裁由理事长从理事中提名,理事会聘任。副总裁由总裁提名,理事会聘任。

总裁是航运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主持航运交易所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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