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章 民用机场的安全保卫第十四条有效在航空器活动区和维修区内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进,车辆、设备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一切人员、车辆必须避让航空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