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污染源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控制支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