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第三章 红十字标志的标明性使用第十四条有效下列人员可以使用标明性红十字标志:(一)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二)红十字会会员;(三)红十字青少年会员。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