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四章 防汛与抢险第二十三条有效省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水库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时,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情况紧急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