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章 职工第六十二条已废止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雇用职工,企业和职工双方应当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当订明雇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外资企业不得雇用童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