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四章 出资方式与期限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应当是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设备。该机器设备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当时的国际市场正常价格。对作价出资的机器设备,应当列出详细的作价出资清单,包括名称、种类、数量、作价等,作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报送审批机关。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