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已修改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货币政策委员会其他委员人选,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名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商有关部门提名,报请国务院任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