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第六章 菌苗、药品和器械供应第十七条已废止人畜免疫菌苗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生产使用。生物制品和兽药厂要保质保量按时供应菌苗、诊断用品和治疗用品。医药部门应根据防治、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好药品和器械的生产和供应。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