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二条
有效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五十一条
回到全文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