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第五十一条有效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