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考核条例/第五章 考核组织和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技师合格证书》由劳动部统一印制。《技术等级证书》由劳动部统一规定式样。《岗位合格证书》的式样,企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办;企业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企业自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式样、印制和核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