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考核条例/第三章 考核内容第十五条有效工人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主要是按照现行《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或者《岗位规范》进行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工人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