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十八条有效煤矿和其他有瓦斯爆炸可能性的矿井,应当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任何人不得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具下井。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1996年10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