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看守所对人犯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警实行业务指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