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国家对水文测站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水文测站分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专用水文测站。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分为国家重要水文测站和一般水文测站。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