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水文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水文事业发展目标、水文站网建设、水文监测和情报预报设施建设、水文信息网络和业务系统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