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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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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

除经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外,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经营保险业务的,应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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