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章 处分的程序第四十三条已废止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处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其他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的回避,由处分决定机关负责人决定。处分决定机关或者处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可以直接决定该人员回避。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