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船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注销船员注册,并予以公告: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被依法吊销船员服务簿的;

(四)本人申请注销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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