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有效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以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1996年1月2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