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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三章 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

有效

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禁止在经济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和鸟类栖息地进行围填海活动。

围填海工程使用的填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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