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