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电梯的检验、检测应当由依法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机构应当主动服务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提前告知定期检验时间。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