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电梯选型、配置的具体规定,明确本市电梯选型、配置的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纳入施工图审查的内容。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