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一级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异龙湖保护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报石屏县人民政府批准:

(一)建设保护管理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

(二)开展生物治理研究;

(三)临时占用水域或者土地。

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