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州、石屏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等有效措施,有计划地恢复和保护异龙湖流域以及面山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