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规划与立法计划第十二条已修改立法规划草案经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