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因非法采挖海砂、没有采取先围后填方式进行填海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填海、围海,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