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防治赤潮工作计划,加强赤潮信息管理和预警、预报工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