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提供老年旅游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老年旅游存在的潜在风险、老年旅游者的身体健康要求等做好安全提醒。旅行社组织、接待老年旅游团,应当配备具有紧急物理救护等业务技能、了解一般医疗常识、具有至少三年导游从业经验的领队或者导游,并选择适合老年旅游者身体条件、适宜老年旅游者的旅游景点和游览、娱乐项目,不得安排高风险或者高强度的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