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旅游购物场所应当证照齐全,在醒目位置标明旅游咨询和投诉电话。购物场所应当安装内外全景、购物全过程的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信息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者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