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从事旅游饭店、旅游餐饮、旅游民宿、家庭旅馆经营的,其从业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卫生、服务培训并达到相应的健康标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