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等,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