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将药品生产销售、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