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邮政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等,应当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递邮件、快件提供通行、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并应当减免相关费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