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邮政条例/第三章 寄递服务第十五条有效邮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所有用户持续提供邮政服务。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快递服务标准为用户提供快递服务。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