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动态信息管理及监测,并定期发布详细土地信息。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