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科技企业的建立、变更与经营活动管理第十一条已废止科技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后,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