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
第五章 考籍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有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二十六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