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第九条有效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在海南岛设立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1988年5月4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