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第三条有效国家鼓励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投资者)投资开发海南岛,兴办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1988年5月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