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第七条有效治安保卫委员会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纪律:(一)遵守政府法令。(二)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漏。(三)站稳人民革命立场,不得包庇反革命分子,不得挟嫌诬告,不得贪污受贿。(四)团结群众,帮助群众,不得强迫命令,借势欺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